一、关于你去不去、给不给加班费用的问题。你有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有劳动合同,看劳动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只是说你从事财务岗位,如果是,那公司没有跟你协商就擅自违反合同给你条换岗位,那公司就是违法的。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你你只从事财务岗位,那你就应该服从公司的调动。
二、不给加班费是不 对的,不管合同上有没有写明加班费的事,劳动法就是那样规定的,公司必须给加班费。
希望能解决你疑惑。
1,公司这样的规定,如果规定到你头上了你就必须去,但是必须给你加班费。
2,不去在劳动法上站不住脚,他不给你加班费才可以
另:不想干赶紧撤职,你跟公司谈劳动法一般等于你不想在这继续干了。
再另:如果是部门直接的协调问题,那就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你们其他人去跟上头老总或者工会提意见搞死人力资源部的问题。
1,按你所述情形,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劳动法规定,公司对员工调岗应当取得员工的同意。加班亦应取得员工同意,但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2,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对此已有约定,没有约定的,你可以拒绝,公司无权强制要求你们去。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上都有工作岗位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条款,如果涉及到加班,可按照劳动法规定主张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