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的年按月结算最低限度从2008年一月开始计算.按你现在的情况公司在这方面的赔偿应该最低是半个月工资!有合同的话应该有交社会保险,所以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说法.不过公司要你离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你的疏忽而造成公司的损失,或者你在公司目前不能胜任此职位都是正当开除你的理由.关键他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所以应该再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你最低限度是有一个半月工资.如果公司有其他关于上班时间或者加班的违规现象可以另外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个人意见:根据劳动法归定用人单位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这补偿金,按工作1年支付 一个 月标准工资,而你现在 已经为公司工作29个月既2年多 5个月 最少可以拿到2个 月的 标准工资作为补偿
赔不了多少钱的,可能就半把个月的工资吧!
如果没有签合同,没有给你买社保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我今天才拿到前一个公司的赔偿。用了快三个月的时间。
1、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劳动法有也类似规定),单位通知离职,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解除什么时候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