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买了地又有了土地证,这地皮是不是永久是自己的?

2025-01-20 15: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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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是国家的,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行政策没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回答2:

土地是国家的,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行政策没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

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回答3:

有了土地权属证,那么目前国内的土地政策延续30年,地皮至少可以算是几十年内都是你的

回答4:

不是,你买的只是使用权,可能只有农民宅基地是自己的。

回答5:

只能公证,不能过户。公证你有买卖这套房子的事实,还要注明你的权限(有可能发生的事都要注明)都由你来处置。还一个你要了解清楚公证书只有20年有效期,别被别人骗了。碰到拆迁没问题,只要你在公证书上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