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
薪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需要根据具体的招考公告决定,但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3.4万元左右。在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任职人员“兼职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实,目前的社区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
1、生活补贴。2、岗位补贴。3、考核奖金三块组成。
(其实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拿工资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对社区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者,也许会参照事业人员的待遇。
社区工作者都属于企业编制,是合同制的。 如果是街道下派的,比如书记之类,可能是事业编制,也不绝对。 如果是省聘大学生村官,是属于参照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没有编制,不是公务员。社区工作人员属非在编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城市街道社区岗位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