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会工作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根据专业价值观念、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性的活动。而社会工作者就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每个地区社工站的工作时间一般都是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来弹性设置,以方便居民为主。一般是设置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外加值班制度,通常一天正常办公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40小时,值班时间则每个地区或者每个社工站都略有区别。很多地区的社工值班都是义务的。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目前的社区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是有1、生活补贴。2、岗位补贴。3、考核奖金三块组成。(其实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拿工资的)
社区工作者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
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
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
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
薪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需要根据具体的招考公告决定,但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3.4万元左右。在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任职人员“兼职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我们市的社区属于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属于事业单位,我考的是街道办事处的事业编制,街道把我分到社区,所以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是有事业编制的。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