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是由公安或者城管部门,你到所在区的养犬管理举报里投诉,
北京市发布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告
http://news.sina.com.cn/c/2006-11-08/070810441394s.shtml
各区县养犬管理举报:
东城区:64206881西城区:68052003崇文区:67120124宣武区:63540375朝阳区:85527171海淀区:82519533丰台区:63780326石景山区:68669264通州区:80882380大兴区:69242301门头沟区:69842064房山区:81389212昌平区:69742447顺义区:81491010平谷区:69962630怀柔区:89687653密云县:69045630延庆县:81198123亦庄经济开发区:67881116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http://www.xj.xinhuanet.com/shengtai/2004-04/23/content_2025969.htm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大家要多些宽容,多些理解,多试着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