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过户一定要夫妻双方在场吗?

2024-11-09 0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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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必须经过双方确认后才能过户的! 其实,只要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只写着夫妻一方的名字,这也算是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唯一少的程序就是,过户时候只需要房产证上的那位在就好了!!!但过户后的钱,也是算是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的话也要夫妻双方都有份的! 区别就是: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必须双方在场方能过户(也可以有对方的委托书代表对方的确认意思,那样对方也可以不到现场,但必须保证此委托书为对方亲笔签名和按手印,如有造假此委托书无效并且过户无效)。房产证上写一方名字,只须此人在场就可以。 共同点就是:不论房产证上写双方还是单方的名字,过户后的钱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因为你们是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

回答2:

  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商品房过户由房屋产权登记人到场(登记在一方的由登记方到场,登记为双方的双方到场);另外,属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双方都应到场。

回答3:

1.房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一方的就不用夫妻双方同时在场(前提是房子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2.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房子的价值不同,费用不同。契税占大头。我觉得要是给自己的亲属你可以通过赠与或者公证的手段能更省一点费用吧。
4、时间这个问题就要看你自己啦,要是所有手续和钱都齐全的话,半天就能办完吧,如果你手续资料不是很全的话恐怕要多跑几次,根据我的经验办过户没个3.4趟办不出来的哦!!呵呵

回答4:

二手房过户时,如果买方为夫妻,应当到场。夫妻一方放弃房产或委托代理,应有书面协议(并经公正)或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