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大幅度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心城区上调为700元/月;远城区上调为600元/月。 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五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 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城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元/小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等)。比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每月上调120元;每小时上调1元。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远城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5元/小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等)。比目前正在执行的标准每月上调140元;每小时上调1.5元。 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范围:各类企业、民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除节假日外每天工作满8小时的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以小时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30小时者的非全日制劳动者。
08年4月和5月是多少? 根据武汉最新的工资标准为680元 你签合同没 没有的话要看他是怎么样发你工资的
根据武汉最新的工资标准为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