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罪 ???当法律的帮帮我们 !!!

2025-01-20 19:19: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案发当日是否只有你哥和对方两个人?如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无论是什么前提造成的后果,都应该是无证据可查,而唯一的证据就是你哥携带的那把刀和对方身上的伤。携带管制刀具是要被行政拘留的,你哥在与对方打斗中(事情的起因不是关键问题)用刀刺伤对方,致对方肝脏、胃部受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是防卫过当,更不是故意杀人。对方的家庭决定不了案件的走向,一切依靠现有证据。对方抢你哥的钱,需要证据证明,案发当时属于你哥的钱是否在对方身上?如果在,而且有其他证据证明,那么这个人就涉嫌抢劫罪。“抢”是一种暴力手段,有语言恐吓、谩骂、殴打、持凶器等等行为将你哥的钱占为己有,这是抢劫。如果这个事实能被认定,那么你哥的故意伤害定罪处罚会相对减轻一些。但是他主观上持有刀具,这个事情是怎么也推脱不了干系的,如果没有其他证人,对方说你哥开车时见乘客喝多了,临时起意,持刀抢劫乘客钱财,乘客反抗,你哥盛怒之下拔刀将其刺伤,更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不要考虑对方家里的关系,一切依靠证据,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也是看证据,不是谁家有人、关系硬,法律的天平就倾斜向谁。如果当事人在公安机关那里如实交代问题,主动坦白,还有有从轻的机会的。
  希望上述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3:

你哥最严重情况就是被判故意伤害罪,不大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如果你们有对方在事发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发生纠纷的证据就好了。

回答4:

这种情况和故意杀人搭不上.法律是讲证据的,你要有对方先动手的证据,如果对方并没有威胁到你哥哥的生命,也没有用刀的话,你哥哥却用刀将他捅伤,那也不算正当防卫.
现在毕竟对方受了重伤,你哥哥可以属于过失伤人或故意伤人罪了.

回答5:

1.不是杀人。没有杀人故意,最多是故意伤害。
2.喝酒和构成什么罪半点关系都没有,谁喝了谁没喝由他们说去。
3.这事确实是你哥哥犯罪,不是正当防卫,至少也是防卫严重过当。既然是争执,那么你就不能用超过必要限度的手段防卫,《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就本案而言,你哥哥大可以报警,呼救,制服对方什么的,却捅人家一刀。建议你搞好和受害人的关系,争取他们出示原谅的声明(或者别的证据,建议你们咨询律师),说不定就可以不在监狱里呆着。
4.如果没有进入刑事程序,那么你们就庆祝去吧。民事官司托脱拖的方法海了去了——当然前提是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