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纳税需以税法为准,这个限额并没有废除,除非是对类似于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国家税务总局另文规定可以全额扣除的特别事项。
不是 是利润总额的12%以内!向希望工程和教育捐赠是可以全额扣除的!其他不能 谢谢采纳!!!
应该不会这样做,只能说特殊时期特殊政策,就像512那样的时期的捐赠才有这样的规定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沈会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