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作弊者被查获会受到什么处罚?

古代科举作弊者被查获会受到什么处罚?会很重吗
2024-11-08 1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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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古代科举作弊者被查获会受到的处罚:

对作弊者的惩处历代都很严厉,清代尤为严酷。

1、一是枷号。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者立即由监考官吏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

2、二是斥革。生员即秀才,是须经童子试考取的功名,一旦违犯考场纪律,生员称号立即被革除。

3、三是刑责。舞弊情节严重者,要动用刑罚。对冒名顶替、重金雇请、舞弊情节恶劣者,往往被发配充军。乾隆五十七年,对3名雇请枪手的童生、枪手及其他涉案者,先行枷号3个月,然后“发烟瘴之地面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脸上还要刺上“烟瘴改发”字样。这样的惩罚已与要犯相差无几。

扩展资料:

应对措施

1、为了防止考生作弊,历朝历代都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回避制、复试制、弥封制、处分科场作弊者等。

2、为了减少贿买考官,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法”,将考生的名字用纸黏贴遮掩,以避免批卷者认出写卷人,这种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后来又发明了誊录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送往评级,以防批卷者辨认出考生的字迹。

3、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考官接到任命后,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4、为防止应试者夹带作弊,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宋朝起,考试一律在贡院内进行。考生之间用墙壁隔开,称为“号舍”。考生不可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举作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作弊

回答2:

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于作弊惩治是很严厉的,特别是清代,顺治、康熙、咸丰的科场大案,舞弊、作弊上至主考,下及士子,不是处死,就是重刑,很少有例外。

根据《清史稿》记载,咸丰八年,柏葰(音同“俊”)获授文渊阁大学士,主持当年顺天乡试。乡试结束后,御史孟传金上疏揭发本次科举录取很可能存在舞弊行为。咸丰帝于是命人重新复核试卷,发现其中五十本试卷有问题。于是免去了柏葰等参与主持乡试官员的职位,并且命载垣等人会同审理此案。

经审讯查明,柏葰因听取家人靳祥的请托,违规录取了一个名叫罗鸿绎的人。载垣将案情报告给咸丰帝后,咸丰帝召集诸位王公大臣,下谕旨说:“科场是国家的论才大典,法律对徇私舞弊的行为素来处罚严厉。不料柏葰身为一品大员,而且还是科甲进士出身,竟然因为家人的请托就撤换试卷,辜恩藐法到了如此地步!就其所供认的情节而言,情理上虽可原谅,但法律难以宽宥。”于是按照法律规定对柏葰处以极刑。

回答3:

我的最全面,嘿嘿嘿!!!楼主请看!!!!

当时的主考部门也以各种方法防止作弊。从考前保密、考前检查到考卷批阅更是一点也不比现在的高考含糊。考前保密在历代甚为严密,若有违纪,不论考官考生均要追究责任。
如唐大中九年(855年)乡试,因出现“漏泄题目”事件,涉嫌考官均受到贬谪,涉嫌考生登科者全部除名。
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会试,考官程敏政卖题与举人唐寅、徐泰等,后经查出,“敏政谪官,寅、泰皆斥遣。”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会试,考官汤宾尹私下“与名房互换答卷,共十八人。”次年被御史弹劾,受到吏部的惩处。鉴于此,清代会试对试题保密更加严格,考官拟定考题后,礼部掌管,考试时在考场当众启封。试题刻印是主考官和同考官亲自监督刻印,不准多印一张,其间凡参与人员一律不得外出。考试用的试卷纸是由提调官监制,后送监临官处“逐卷钤用关防印信,”以防考官漏题、考生事先作题或临场盗换试题答卷之弊。而进入考场前,为检查是否带有“小抄”,检查更是细到脱衣解发。
明清考场中设有俯临全场的高楼,叫做“明远楼”,考生考试的号舍分列东西两侧伏其下面,考官登楼监场,考生及差役人员尽收眼底。唐代有“假代者论如法”的规定,明朝对请人代笔之考生要严惩。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会试,第一名沈同和答卷出自同乡赵阳之手,事后二人均被贬谪戍边。清初“科场条例”规定,如有请人代为答卷及受请之人均带枷问罪;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复试满蒙童生因请人代笔,继而倡议哄闹考场而伏诛。古代对作弊行为的严惩不贷甚至重于现代的处罚。作弊者或被游街、或被流放,严重的还会被砍头!

回答4:

在我国历史上,科举考试曾是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手段,人们只有通过这条异常狭窄的独木桥,才能跻身社会上层。有人皓首一生苦读“圣贤书”,也有人铤而走险,致力于走捷径,科场作弊之风泛滥。1997年5月5日,微型《五经全注》在开封被发现,这一套只有火柴盒大小但印有30万字的《五经全注》,问世于清朝光绪年间,是当时科举考场作弊的专用书。

进考场 屁股都得检查

清朝,京城,考场外面,站满了一排排带枷的人!他们是因为夹带作弊用品被抓,当场示众的学子。

自从考试诞生那天,也就有了作弊,而作弊最常见的方法便是夹带。对科举夹带作弊,历朝政府均严厉禁止。到了清代,科场作弊之风日益猖獗,为防范科场夹带作弊,清政府不仅对考生的衣着器具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定,还就如何严格搜捡颁布了一道道的旨令。所有参加考试的士子都遭到彻底的搜身检查,就连考生头上的辫子也要解开来查过,甚至还要察看肛门,可谓斯文扫地。

为杀一儆百,清政府还在考场实施严打。一旦发现作弊,按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尽管如此,一旦高中,光宗耀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作弊之风屡禁不止。

作弊书:先手抄后印刷一旦查出诛九族

八股取士,所考内容大多是以《四书》、《五经》中的语句为题,让考生去分析引申。有的考生就摘录一些重要章节偷偷地带进考场,但进考场时要经过严密的搜检,即使侥幸不被当场搜出,也只能带很少的一点资料,往往不能满足作弊需要。

八股文章讲究“起承转合”,有一整套专门的格式和撰写方式,如果不饱读经书,熟记《四书》、《五经》的每个章节,就无法通过科举考试。朝廷为了防止考生夹带作弊物,特地规定衣褂、袍裤乃至帽子、袜子都必须是单层的。可不久,考生又想到了新的“绝点子”:如果能将书变小,字压缩,不就更方便带进考场吗?有需要,自有人为了生财而迎合这种需求,于是这种如火柴盒大小的《五经全注》问世了。它可以放在靴底、藏于袖中、匿于砚台底部携带入场。

这种作弊专用的微刻本,仅见于清朝中、后期,应该是我国古籍中字体最小、版面密度最高的私刻本之一。它售价奇高无比,专供考生作弊参考。在开封露面的这套微型《五经全注》线装本共分上下两册,全书352页,30万字。其内容包括了《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五种儒家经书的全部内容及宋代儒学大师的详尽注释。

书以黄褐色纸为封面,内文为宣纸印刷,墨色精纯,校勘精当,印刷精细,完全是手工抄录后再印刷的,令人叹为观止。标榜为旅途便于携带的微型《五经全注》,实际上是为考生作弊提供方便。朝廷对搜出此书的处罚异常严厉,一旦发现,就要株连九族。

由于夹带这种“袖珍书”要冒着很大的风险,所以数量不多,留传下来的更是寥寥无几,目前发现的总共有七八本,继开封之后,在南京江南贡院和浙江东阳相继发现了微型版的《五经全注》。南京江南贡院历史陈列馆中的微型《五经全注》字极小,一粒米可盖八个字,然而一笔一画都十分清晰。此书采用的是一种叫油水分离法的特殊石印技术。该技术是鸦片战争前后从德国引进的,这种微印技术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失传。

浙江东阳市的石印微刻《五经全注》孤本,比南京江南贡院的“袖珍书”体积更小,每个字不到1毫米,但看起来十分清晰。该书印于光绪己丑(1 8 8 9年),书中还写了行文的格式、避讳等考试常识,给考生提供了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

回答5:

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于作弊惩治是很严厉的,特别是清代,顺治、康熙、咸丰的科场大案,舞弊、作弊上至主考,下及士子,不是处死,就是重刑,很少有例外。

根据《清史稿》记载,咸丰八年,柏葰(音同“俊”)获授文渊阁大学士,主持当年顺天乡试。乡试结束后,御史孟传金上疏揭发本次科举录取很可能存在舞弊行为。咸丰帝于是命人重新复核试卷,发现其中五十本试卷有问题。于是免去了柏葰等参与主持乡试官员的职位,并且命载垣等人会同审理此案。

经审讯查明,柏葰因听取家人靳祥的请托,违规录取了一个名叫罗鸿绎的人。载垣将案情报告给咸丰帝后,咸丰帝召集诸位王公大臣,下谕旨说:“科场是国家的论才大典,法律对徇私舞弊的行为素来处罚严厉。不料柏葰身为一品大员,而且还是科甲进士出身,竟然因为家人的请托就撤换试卷,辜恩藐法到了如此地步!就其所供认的情节而言,情理上虽可原谅,但法律难以宽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