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要求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广东胡律师:直接带上相关治疗清单和装牙套的发票去找对方家长要求承担。
主要是装牙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