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的情况: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不仅公务员适用,国企、外企、很多股份制企业都在干部任用上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即不能是上下级关系、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均为普通员工的,则要求回避的单位少。
在企业里亲属原则上是不能在一个部门工作,这主要是指其中一个是这个部门的领导,以避工作和经济上嫌疑。但你表哥只是一个普通员工则没有避嫌这个必要。但话又说回来,亲属在一个部门工作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会在关系上发生利益上牵扯同志关系不是那么好处。不在一个部门只有利没有弊!
在企业里亲属原则上是不能在一个部门工作,这主要是指其中一个是这个部门的领导,以避工作和经济上嫌疑。但你表哥只是一个普通员工则没有避嫌这个必要。但话又说回来,亲属在一个部门工作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会在关系上发生利益上牵扯同志关系不是那么好处。不在一个部门只有利没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