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足球规则的问题

出现禁区内任意球的条件是什么!
2024-11-30 12:39: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禁区内判罚任意球的情况一定是“间接任意球”,也就是“两脚球”,不能直接射门的。如果是“直接任意球”,那就是点球了。
禁区内任意球有以下九种情况:
(一)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二)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即为进入比赛状态,这种情况不论出现在行走四步之前、之中或之后,只有当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之后,该守门员方可再次用手触球,否则应判“第二次用手触球”犯规,但不包括守门员扑、接球时手触球后无意脱手,球着地后,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
(三)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是不允许的,但这不包括同队队员由于没有掌握好技术动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门员处;也不包括同队队员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部位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例如,队员用脚将球挑起后再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或队员用脚将球挑给同队另一队员将球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不管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还要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这个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地点不是在守门的触球地点,也不是警告
守门员,而是判将球挑走的队员犯规并警告该队员。
(四)守门员不能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五)守门员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5-6秒,应判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出,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六)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比如抬脚过高等。
(七)阻挡对方队员犯规。 这是指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对方队员行动的犯规。
(八)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是指守门员持球后准备用手抛发球,或手抛起用脚踢发球,或在规定的时间及步数内拍几下球再发出的过程中,对方队员上前阻碍干扰守门员的上述动作,致使拖延了球进入比赛状态的时间。
(九)比赛中还可能存在《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二章未提及的犯规情况,如果裁判员对此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则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例如,某队员趴在场地上,将球压在身下,或长时间夹于两腿间,自己不踢球也不让他人踢球,应被警告,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回答2:

本方球员用脚将球故意回传给守门,而守门用手将球没收了!对方就将获得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两脚触球)!
PS:本方球员如果是以头或者身体其他部位只要不是脚回传给守门,就不会出现禁区内任意球!

回答3:

间接任意球,守门员接回传球违例及持球7秒以上,球员危险动作,无意手球但严重影响了对手的进攻

回答4:

本方球员用脚回传门将,门将直接用手接住,就是禁区任意球了

回答5:

看裁判心情了 一个是禁区内门将手接本方回传球 一个是禁区内无意犯规 后面那个真的就是看裁判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