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及到了离婚的,签了也不管用,不受法律保护。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就是先签,一式三分,公证后给第三者一份,),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刚我把你的问题报给我男朋友听了,他的回答是。同意签。他说因为他肯定我们结婚了就不会离婚。如果你爱你的女人。肯定不会背叛他。为了让她安心。可以考虑签。但你自己考虑清楚了,老婆,自由,事业之类的问题有没有冲突。如果老婆不影响你的其他。。。那签了也何妨
作婚前财产公证很有必要~~~这种协议摆明是骗钱来的。一个男人可以没有家庭,没有老婆,没有孩子,但不能没有事业。拿光他的钱不如让他提前见马克思。
如果你们真的相爱签与不签都一样,我个人认为签了比较合适。一是不会让对方担心;二是签了也不起法律效力,无关紧要。
你们的协议根本就不合法,所以根本无效。
签了也没用。
建议,如果需要的话,做个财产公证。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