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属于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为20%。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扩展资料
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别项目:
1,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作说明时表示,草案综合考虑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起征点拟提升至每月5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公司或是企业给你发钱时,如果有合同的话,一般是工资发放,如果没合同,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一般按劳务付给你工钱。这两者缴纳个税是有区别的。
工资个税起征点3500元,适用7级税率,3%-45%,劳务报酬起征点800元,税率为20%到40%不等。
征税都是全国统一的,你不必担心换个地方就会有很大的变动,给你一个计算器,你可以计算下,就很明白了。
这是两种不同的扣税方式。超20%这个是按一次性劳动报酬扣税的。而你之前在北京没这么扣,应该是给你按工资薪金扣的税,按现在的计算方法的话即超过3500的部分才扣税。我不认为这是漏 税行为,只是不同的单位将你身份确认的不同而已。一次性劳动报酬,是对外单位的人来为本单位服务而言的,也就是说,辽宁这边没有把小时工当做自己的员工。而北京这边将你算作餐厅的员工。单位如何确认你的身份,如何确认你取得收入的性质,一是看工作合同,二是看员工的渠道来源,三是财务或人事人员主观判断。你在北京的时候做时间算是很长了,自然应该按员工的工资薪金来计税,按劳动报酬计税的话反而是不合理的,你也会被多扣很多税。
总的来将无需担心。
你说的是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百分之二十。”
这个是国家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北京没有扣你属于漏税,并不是说没有扣就合法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