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你与担保人一起去法院,是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因为在公检法三个部门都应当比例取保候审手续,不是说只在公安局一家办理就完事的。
应当按照法院的通知,两个人带着身份证,去办理就行了。没问题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