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除0以外)否则称为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
因数:假如整数n除以m,结果是无余数的整数,那么我们称m就是n的因数。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n为m的倍数。
质因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也可称为素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都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因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而这个因数一定是一个质数(1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