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姐姐一起到房产所在地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具体费用咨询不动产登记机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你这个可以采用赠与过户,交评估费就可以了,但是以后再卖的话是要把这次过户的费用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