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免税港,买东西不必交税,但是携带进入国内将按标准收税。
依据海关的有关要求:中国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
扩展资料: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规定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
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这个得看你买的东西是多少钱了,如果是超过5000元(含5000),是要交税的。具体怎么交税看下面:
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这20种物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
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香港是免税港,所有东西都不交税
但是你带回国内,中国海关会收(超过5000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