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规定吗?

2024-10-30 14:37: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法上是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规定的。
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离职人员有必要提前15-30天对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要承担相应误工损失。
单位辞退在职人员,要支付2-3个月的工资作为再就业的费用。

回答3:

在一般情况下(即劳动法31条)你应该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这也是给单位一个准备时间,单位可以重新招人代替你的位置。
特别情况不受此限(如劳动法32打规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你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从这两条可以看出,权利义务基本是对等的,基本体现法律的公平。

回答4:

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有法律明文规定。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是上海,不用提前。
其他城市,如果没有特别规定,还是要提前。

回答5:

如果劳动合同正常到期,那么不需要,如果在合同期内辞职,必须要提前30日通知,否则单位可以拒绝同意,另外在合同期内辞职,即便是提起30日通知单位,也可能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