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支票添开之日算起,顺延十天。
比如,支票是2009年1月10日添开的。支票的有效日期就是到2009年1月19日
支票有效期是按以下方式算的:从签发日算起,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如果最后一天是假日就顺延到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如最后一天是周日就顺延到周一。遇到法定假日,休息几天顺延几天。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从第二天开始算,节假日顺延
从你开出的那天算,10天,过了就作废了
自然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