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行标志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拓展资料
禁止通行标志,就是禁止通行的一种交通标示,提示车辆和行人不能再向前行驶及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红圈内空白是禁止一切机运车辆通行,有一白横杠是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也有一红圈内加一个白叉,根据红圈内图案不同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提示人们不能在禁止方向行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起警示作用,正确使用禁止通行标志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法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2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一般不扣分,只罚钱,50或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