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指的是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停薪留职不是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范围。你可以与单位协商一下试试
劳动法中是没有停薪留职概念。只有在工伤期间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三部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停薪留职的规定
已经没有这种事了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