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和睦导致离婚单方面不同意离婚要怎么起诉呢!

2024-11-08 23: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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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家庭不和睦导致离婚单方面不同意离婚要怎么起诉呢!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一方持结婚证或结婚证明(结婚证丢失的)身份证,直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二、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办理相关事项;如起诉状要求、诉讼费用、财产、子女要求等;

三、受案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先进行调解,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做出准予离婚或驳回起诉的判定。

回答2:

如果协议离婚我一般给女方多少算合适?
  如果经法院是不是没有感情破裂这个证据,而在法院立案后还要等二年的分居才可由法院判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没有固定的数额。双方如果没有协议离婚的希望,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如果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分居两年仅仅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其它的情形也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
  是否构成赔偿,需要符合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去找律师问问最好。

回答4:

我也需要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