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关联企业的借款利息收入要交纳什么税金?

2024-11-08 17:03: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国税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财税字[2000]7号文件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关联企业间借款取得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利率)如不属于上述财税字[2000]7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应依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所以,没什么办法避免应缴营业税了,只能是以后挂往来,不付利息就是了。

回答2:

需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此外需要按银行利息收入缴纳水利基金

回答3:

约定两年后收取利息,那么利息的营业税及附加应该在两年之后缴纳.水利基金不清楚.

回答4:

需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此外需要按银行利息收入缴纳水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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