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向县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应该使用报告。
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展及资金情况编写资金申请。(2个工作日)
2、报送主管领导首销拍审批。(1个工作日)
3、资金申请上报调研科。(1个工作日)
4、调研科上报主任审批修改。(4个工作日)
5、资金申请由办者羡公室上报区政府办。(1个工作日)
6、区政府办上报相关领导审批。
7、区领导审批资金申请斗闹,下发至财政局,请财政局提出拨付意见。
8、财政局下发至城建科提出拨付意见。
9、重点办配合城建科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5个工作日)
10、城建科提出拨付意见上报财政局主管领导审批。
11、财政局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区政府办。
12、区政府办上报相关区领导审批。
13、区领导根据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审批资金申请。
14、资金申请审批意见下发区财政局、重点办。
15、财政局城建科根据审批意见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