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4-11-23 03: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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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火箭枣子涌向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入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你们企业在建厂房的时候就应该把无形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厂房完工时,就应该转入到固定资产,然后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

扩展资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纳入现行企业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六项内容,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无形资产的内容将不断扩展,一般认为。

除六项传统的无形资产内容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国际互联网的域名注册、市场营销资产。组织管理资产也应列为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围上具有可行性,对于那些科技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加速摊销法,而对于价值比较稳定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直线法。

关于无形资产的加速摊销方法在哪些企业中使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一般企业采用直线法,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制造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特殊行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销



回答2:

对于土地使用权摊销的账务处理,共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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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一般企业购进土地,做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土地使用权用来建造对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
  你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核算,假如是一般企业,则做无形资产处理,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40年摊销;假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开发出售的房产,则计入在建工程,竣工后作为存货,出售了不用计提摊销和折旧。

土地使用权的如何计提摊销额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回答4:

    关于企业土地使用权计提摊销的处理规定:
  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一般企业购进土地,做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土地使用权用来建造对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
  三.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核算:
  1.假如是一般企业,则做无形资产处理,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的规定时间摊销;
  2.假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开发出售的房产,则是将土地出证金及契税等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竣工后作为存货出售,出售了不用计提摊销和折旧费用。

回答5:

土地使用权属无形资产一般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摊销。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别开进行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当成两个不同的资产处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