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在农村买了房屋但房主说没有房产证也没签协议,现在房屋拆迁,他又回来说有房产证要把房子还他

2024-11-09 0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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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房屋在法律上规定,法院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该房不属于你们。
第二:证明材料及证人,可以作为你买房的一种证据。只能证明你买了房,你们的事实合同关系成立。但由于你没有过户,现在面临房屋拆迁,你们是没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的。但由于你们的合同关系成立,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损失。
第三:损失的计算:1、按当时购房款,算上银行利息;2、房屋增值,造成你没法买别的房子,从而导致你损失部分钱财;3、当时你们之间的约定的违约金。
总之,你们这次亏大了。就算他产权证丢失,也可以去房交所补办后,再跟你们过户的啊。最后给你点建议,在网上看看《物权法》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吧。也许对你有帮助。

回答2:

如果你们是非农业户口到农村里买这种宅基地性质的房屋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法律不保护!再一个关键是你没把房产证名字改过来,也是不能证明房子是你们的,光靠一个签字的证明起不到多大法律保护作用的。如果你们也是农业户口,但房产证名字是别人的,你们也没多大胜率。

回答3:

没办法,胜算不大。起诉他,法院也是让你提供人证物证,证明当时是你们购买的。认证好找,物证怎么办?你有没有让他打收条,上面肯定要写收到购房款,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要是没有就不好说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当地的地痞打他一顿让他知道厉害。想动歪脑筋直接打死。问问他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仅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