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调解终结书。对方不起诉拿不到任何赔偿,对责任人没有任何坏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好!各付百分之50,出于人道开始的医药费就可以算了,至于如何拿那押金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他不来那就是他的事了,但是如果上诉的话那就得连医药费用一起算了不能来人道的了,在上诉的时候你先叫熟人去和他说下,他因该不会那么蠢的。
直接找交警事故科,对方不到3次可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可移交法院再不到按缺席判决
关键是你已垫付10000左右,并押了10000押金,现在已经很被动,你现在想法将押金先拿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看病,你没有义务先垫付钱,等对方看病养伤结束,总共多少费用,对方提供票据,你只要按50%责任支付对方50%的钱就可以了,如果哪一方有异议可以上诉法庭解决。现在肯定是你预付的10000已经多了,对方想不了了之。你现在只有上诉,要求拿回自己的钱。
找交警队 看看他们说什么 实在不行就起诉他 总之这样你是很麻烦的 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后来我是找熟人帮我说情 最后也没陪她多少 这样的人就是垃圾 他就想要你的钱 实在不行你就和他撑着 再找保险公司问问 你入保险的时候没有熟人吗 问问他们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