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局基本属于很闲的岗位,除非能有签字的权利,谈标征地啥的,基层公务员工资基本都是一样的水平故正常发到手的3000元左右,不包含其他福利及灰色收入。
市园林管理局设6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参与局重点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保密、信访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管理和扬州园林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写史志。
(二)党群工作处
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人武、双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和违纪案件查处;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接受群众的控告、举报;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系统内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基建维修项目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市属各类绿地养护招标经费、绿化项目经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经营承包计划;监督系统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的审计监督;参与风景名胜资源费、义务植树统筹费和城市绿化费的管理。
(四)风景园林处(挂“安全保卫处”牌子)
贯彻执行风景园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风景园林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按权限申报风景名胜区、公园等级,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档案资料;负责风景名胜资源费的收取;参与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公园门票价格的调整申报以及票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经营管理、宣传促销、优惠政策制定与执行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公园环境管理及各类展览活动、规范服务的检查监督;负责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和游乐设施管理工作。
(五)规划建设处
负责编制所辖风景名胜区、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查所辖范围内基建项目立项、工程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风景区、古典园林周边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及设计方案;负责制定园林建设、维修计划,负责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督促检查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质量、安全、造价、进度等工作;承担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具体事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各类园林展览的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和发布风景园林绿化专业科技信息,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研究、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主持编制年度科技经费预算;指导园林行业协会工作。
(六)城市绿化办公室(挂“行政办事服务处”、“园林绿化监察处”牌子)
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古树名木调查、评价、登记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等行政办事服务工作;负责对绿化养护市场的管理,负责市属绿地养护招投标管理工作并实施考核,制定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负责城市绿化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投标;组织开展单位和居住区绿化达标创建工作;组织绿化、花卉盆景展览;负责系统内风景区、公园的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绿化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