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起名取名字技巧+英语姓名小常识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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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英文名对每个人,尤其是年轻人,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起英文名,往往胡乱起,结果产生很多问题。
问题1、所起英文名太常见
第一种问题是起的英文名太常见,如:Henry, Jane, John, Mary. 这就像外国人起名叫赵志伟、王小刚、陈小平一样,给人牵强附会的感觉。虽然起名字并无一定之规,但给人的感觉很重要。
问题2、不懂文化差异而犯忌
此外,由于文化差异,有些名字引申义不雅,如:Cat, Kitty, 在英语俚语中,它们指的是女性的阴部(Pussy)。Cat宜改为Cathy, Kitty宜改为Kate。
问题3、改名又改姓
一般来说,非英语国家的人到了美国,都可能改名,但没有改姓的。这关系到家族荣誉,将来还会关系到遗传基因。因此,无论自己的姓多么难读,都要坚持。常见有人起英文名时连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 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杨,Lee李。
问题4、英文名与姓谐音
有些人因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个与姓谐音的英文名。但这样的英文名单独叫尚可,全称时就不太自然了,如:肖 珊Shawn Xiao,钟 奇Jone Zhong,周 迅Joe Zhou,安 芯Anne An。
问题5、不懂语法用错词性
名字一般用名词,不用形容词。有些人不懂这一规律,用形容词起名,如Lucky,其实这不是英文名。
问题6、用错性别
偶尔还有人弄错了性别,如女士起名Andy, Daniel。
很多国家里,父母们都被认为是受上天的旨意来给他们的孩子起名字的,好像父母们可以看穿未来,知道什么名字能最好的代表他们的儿女,所以能给他们的儿女取一条与适合他们的,能够伴随他们一生的名字。所以,取名字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不过,即使是这样,却也不意味着父母们取的名字不可以有创造力,不可以新颖,不可以有特殊意义,毕竟,无论父母取了什么名字都是对的,因为父母是受上天的旨意来给他们取名字的。
1. 只是喜欢,就是喜欢。
也许你有特别喜欢的一条名字,又或许你并不满意自己现在的名字,但是又不到想换名的地步?没问题,你还是有机会把这条名字带到你的生命里的,因为你可以把这条名字给你的孩子。虽然这样子取名字并不那么理智,但是也是可以接受的。
2. 字面意思和暗藏的意思。
选择一个含有特殊意义的名字给你的孩子是给你孩子取好名字的好办法。因为在英文名字里,很多名字的意思都不那么明显的,你可以去英文名字的书籍里找有关英文名字的含义,也可以上网去搜。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们给孩子取的名字会直接反映他们对孩子的期望的,就比如发财,富贵等。
3. 历史总是循环往复的。
父母们总是会选择历史人物的名字来作为他们孩子的名字。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就有一大帮父母给他们的孩子取名字为林肯。不过,现在。父母们大概会更倾向于给孩子取政治人物,科学家,或者运动明星的名字了。
4. 最不平常的名字其实是最平常的。
世界上有很多名字是流行一阵子就过时了,过一阵子之后又流行的,而有一些名字却是经久不衰的,比如Mary和John就似乎总是很受欢迎,而其它很新颖的名字总是很快就被人们所传遍,之后就变得很普通了,就像Tiffany和 Jordan。这种名字在50年前就没有见过了,但现在就变得很普通,一般想选特别名字的父母都不会再选择这种名字的了,只有等Tiffany再変得特别时才会再流行起来的了。
外国常见人名的意思。如果你学的是人教版初中课本,可能认识一对金发双胞胎Lucy和Lily,这两个都是花名。而黑人小伙子的形式Smith则是铁匠的意思。
中间带点的字母,是中间名的简写,比如小布什的名字George W. Bush中间的W.是Walker的简写,中间名通常可以省略,直接写成George Bush,而中间名则可能是祖上某人的名字或者母亲的姓氏。
的确是任意字母组合,不过要读得通,也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往里面选。从固定里面选的基本是有固定的寓意的。不过从固定名字里选的估计会抓出一大堆名字一样的。当然只要不是太怪……估计怎么样的英文名都没有人会去管吧……
外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外国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外国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关于外国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统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000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家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J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有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威廉森(Williamson)等。aron埃因、abbey阿布瑞、abbot阿伯特、abercromobile阿布尔克罗莫贝利、adolf阿杜莱夫、barham鲍尔赫穆、bevin贝维、boon伯恩、carnegie卡尼基
collins克林斯、cobden卡布迪恩、culross柯罗拉斯、elyot埃利耶、ervin厄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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