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是否有权进行司法解释,其现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11-13 09:16: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
依据有: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条 司法解释应当根据法律和有关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回答2:

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做的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回答3:

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他有权利对现行法律不够完善和明了的地方进行解释。应该是人大的授权。

回答4:

有权,是宪法规定,现在的审判中,因我国法律规定的比较粗,大多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判案。

回答5:

可以。
依据是《宪法》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