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主要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五类。其中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非企业,其余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属企业范畴。 国有银行从概念上来说,意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银行,即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在1996年之前,我国的所有银行都是国营的,或者属于中央(工农中建),或者属于地方政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或者属于国有企业控股(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 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均属国有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国家投资的,是国有金融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无论是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及市场占有份额上,均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
就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商业银行机构,比如工行、建行等等,不过现在中国的商业银行基本都是国家的,另外银行还包括一些政策性银行,如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等
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通常指工农中建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因为这四家银行曾经是国有独资,当然,其上市之后已经不是国有独资,但习惯上仍然称其为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也有国家持股的,但并不控股,所以不算国有商业银行。
目前是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义务。
国有商业银行:国家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