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

2025-01-20 03:51: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影响劳动关系存在的认定,收集并保留好如工资单、上岗证、工作服、员工手册等证据,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2、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在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时,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3、查询时行政部门不出具结果,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

4、建议委托律师,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

回答2:

没有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不是由社保部门出,而由海宁分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标准给付工伤的各项费用。你亲属工伤是肯定的,让他找海宁的劳动局处理。

回答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很难。
你应当先找肇事方索赔,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本身就比工伤赔偿标准高得多。

回答4:

法律分析:分公司能成为申请工伤认定主体。职工工伤保险费在分公司缴纳的,分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分公司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5:

既然没社保 那么你就可以在 海宁当地 申请工伤认定
你就跟社保局的说 没叫社保 为什么非说我缴了呢 他们不信就让他们自己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