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一个民事行为引起多种法律后果,但通常不会存在。因为一个民事行为的效力必须是确定的,只可能存在无效或者有效两种,无效包括效力待定的三种,而有效又分为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
一般情况下不会同时出现在一个民事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