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
(1)中央:①建立中朝,削弱相权。武帝时“中朝”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三公九卿成为执行机构“外朝”。②东汉光武帝设立尚书台,取代三公权力。
(2)地方:①汉初郡县、封国并行。②武帝置刺史制度,代表中央监察地方。③武帝颁布“推恩令”并“酎金夺爵”,解除了封国军政大权。
2.隋唐
(1)中央:实行并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合作又牵制,保证了君权独尊,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地方:形成州、县两级,唐中后期广置节度使,造成藩镇割据。
3.宋代
(1)中央:二府三司制。三省长官不参与政事,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掌行政权;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构,掌军政权;设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
(2)地方:削夺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权力。州郡直属中央,地方财赋也由中央掌握;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行使监督权;派文臣出任地方长官。
4.元朝
(1)中央: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并统领六部。
(2)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5.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特点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政体日益完备。
(2)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牢牢控制了地方官吏的任免与监督权。
(4)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突出。
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1.明朝
(1)丞相制度的废除:①原因:吸取元朝权贵专权的教训;胡惟庸案成为直接借口;根本上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②措施:废行省,设三司;废丞相,权分六部,由皇帝直接管理。③影响:专制皇权最终战胜相权,发展到新的高度。
(2)内阁制度的形成:①过程: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明成祖时正式确立内阁制;明宣宗时内阁地位日益提高。②地位及作用: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或决策机构,只是备皇帝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2.清朝:设立军机处
(1)原因:加强皇权;及时处理西北战事。
(2)职能:雍正帝时设立,官员职级较低,受皇帝随时召见,只是跪奏笔录,上传下达。
(3)影响: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标志着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3.影响
(1)积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有利于明清农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消极:封建制度日益腐朽,腐败现象严重;加强思想专制,束缚了近代文化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造成中国开始落后于世界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