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做人力工作,请问关于劳动关系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4-11-13 0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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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做人力工作,请问关于劳动关系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16、《失业保险条例》
  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3、《工伤保险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7、《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29、《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
  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3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3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35、《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6、《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37、《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3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39、《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40、《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41、《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42、《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43、《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
  4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
  45、《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46、《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4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49、《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50、《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5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5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55、《最低工资规定》
  56、《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57、《集体合同规定》
  58、《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9、《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
  60、《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61、《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62、《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6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65、《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66、《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6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9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一、《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修改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4、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失业保险条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核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等等,这是我收集的,给你参考一下。

回答4:

做h2工作室需要了解劳动相关的法律,的主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能站在人力资源工作的。嗯,也不能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因为企业主,通常是对抗劳动法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并不是那么的有效率。工作就是工作,还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的。

回答5:

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其他和工作相关的也有些,但不多。实务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审理劳动纠纷的会议纪要之类的比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