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和大多数省级出台的计划生育政策中,没有明确要求育龄妇女必须落实上环节育措施的规定。 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却明确要求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了第二个子女后,应当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而这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通常为两种,一是上环;二是结扎。当然,除了一些妇女身体不适应症以外。
以前有规定,现在大部门地区都人性化了,不在强制要求。
每个省要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