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退还材料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合同)→交鉴定费→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材料要求:
(1) 委托书;
(2) 病史资料: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 工伤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确认人身损害性质的书面依据;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7)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鉴定需时:受理交费及材料齐全后,一般案例15个工作日,特殊或疑难案例30到60个工作日(或视具体情况而定)。
做伤情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
1、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个人委托则不需要);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籍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3、伤者就医的材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影像学材料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等)及其他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往鉴定报告等);
4、伤者本人(被鉴定人)不能参加鉴定者,也可委托做伤残学文证司法鉴定。
到公安局做伤情鉴定,首先需要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
持伤情鉴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伤情照片等,即可以到公安机关人体法医学鉴定中心去进行伤情鉴定了。
鉴定后,法医会将鉴定结论直接给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将鉴定结论通知当事双方。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还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到公安局做伤情鉴定,首先需要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
持伤情鉴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伤情照片等,即可以到公安机关人体法医学鉴定中心去进行伤情鉴定了。
持伤情鉴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伤情照片等,即可以到公安机关人体法医学鉴定中心去进行伤情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