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我该怎么办

2024-12-03 05: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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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首先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看看派出所对当事人采取的是什么措施。如果已经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是可以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你要求派出所对你伤情进行鉴定,这是处理案件的基本依据。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构成犯罪(达到轻伤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
3、如果派出所的确就把人放了,你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继续走公诉,把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让上边了干预;二是走自诉,如果是轻伤,可以走诉。你可以请律师调查取证,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要求继续经济赔偿。

回答2:

  我国《警察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如果警方办案人员有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按规定向其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等部门投诉控告。

回答3:

属于故意伤害罪,需负刑事责任,派出所不可能那么轻易地放人。就算是民事案件也必须与受害人协商同意后才能结案,请你到派出所去了解一下情况再做定论。
如果情况如你所说,建议你请一个律师起诉他。

回答4:

1、不是你决定案件定性的,中国的法律要求有证据(人、物)指向嫌疑人才能拘留,你的情况证据是什么,你弟弟与对方的起因是什么,你调查清楚了吗?我认为派出所24小时内没有处理就是基于此。
2、派出所放人,不代表案件侦查结束。你可以对案件继续进行咨询了解。需要的时候可以寻求更多的途径处理问题。保存好你弟弟的伤情报告和鉴定等资料,这些是案件鉴定类别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