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之”为动词,到、往的意思。与"所"构成所字结构,为名词性短语了,意思为“到的地方”,第一个“之"我觉得也作为动词更讲的通,也是“到、去”的意思。也有种解释为: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无义。但“所之”是所字结构便成名词性了,那它和前面的“良人”不够成主谓结构。
第一个之:的
第二个之:去,到
就是丈夫去哪跟哪
第一个:助词,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可以译作“的”
第二个:动词,去、到的意思,和“所”构成名词性短语。
第一个之可以去掉,而不影响原意。
“所”字结构可以作谓语,但一般不作独立单句的谓语,而往往作充当了句子成分的主谓短语的谓语或作复句分句的谓语。“所之”在该句中作了良人的谓语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