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标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它是指导审计工作的指南。
审计目标可分为审计总体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体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为了达到审计总体目标,审计人员必须审查会计报表的各个项目及有关资料,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由发生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例如,如果没有发生销售交易,但在销售日记账中记录了一笔销售,则违反了该目标。
发生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层是否把那些不曾发生的项目记入财务报表,它主要与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有关。
2、完整性:由完整性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例如,如果发生了销售交易,但没有在销售日记账和总账中记录,则违反了该目标。
发生和完整性两者强调的是相反的关注点。
发生目标针对潜在的高估,而完整性目标则针对漏记交易(低估)。
3、准确性:由准确性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例如,如果在销售交易中,发出商品的数量与账单上的数量不符,或是开账单时使用了错误的销售价格,或是账单中的乘积或加总有误,或是在销售日记账中记录了错误的金额,则违反了该目标。
4、截止:由截止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例如,如果本期交易推到下期,或下期交易提到本期,均违反了截止目标。
5、分类:由分类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例如,如果将现销记录为赊销,将出售经营性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记录为营业收入,则导致交易分类的错误,违反了分类的目标。
审计目标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与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层次的具体目标。
审计目标: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