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一、根据法律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将罚款200元,记6分,查处两次吊销驾驶证。这意味着,如果车主路上被查处两次,那么将无法开车返回。
二、应急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是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民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的专用通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应急车道堵塞,救护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错失抢救时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高速公路上千万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否则将受到这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