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有权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要看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如果已经构成犯罪了,那就不是私了那么简单的了,就必须要走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了。 回答者: 明厉锋 | 六级 | 2011-8-21 04:45
现在的警察想干啥都行啊 回答者: sealren | 四级 | 2011-8-21 0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要看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如果已经构成犯罪了,那就不是私了那么简单的了,就必须要走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