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何时不承担责任

2024-11-09 09: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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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回答2:

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担保人的责任终结后 不承担责任。
否则 将一直承担 保证债务履行的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债务后 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