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有些学者主张,应在罪名前冠以防卫过当加以限制,如“防卫过当过失致死罪”、“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以示区别于一般的犯罪,这种做法也没有充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使罪名的表达徒添蛇足,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在你所说的情形中,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但致人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又因为乙年龄为15岁,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乙的防卫过当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有重伤情形),需结合乙当时的意识形态即主观上是否故意(直接或间接)判断。如果乙主观上故意,并造成致人重伤的这种结果,则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根据刑法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意,防卫过当在我国刑法中并不是独立的罪名,需结合行为人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确定。
首先,乙15岁属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是不定罪,严重者送劳动教养,其次他被人绑架,经公安部门取证认可,他是无罪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你的例子中
首先主体上,14岁以上,16岁以下,只有刑法规定的八种罪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所以答案出来了
无罪。就算不是15岁也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