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首先,乙是无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其次,丙不是善意,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权利人追认或者乙取得权利后,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肯定是无效。
个人乙权利到期,无法行使购买权,其不具备为甲公司购买设备的资格,
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由于授权到期,甲与丙并非长期往来,加上丙公司知道该情况,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对甲方无法律效力,甲方不承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甲未能如约履行上述义务:未告知乙公司,且未能将与乙公司的权利和责任告知丁公司,致使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违约。甲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