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所说的案件算是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了

2025-01-21 08:43:46
推荐回答(7个)
回答1:

要看罪名,如果能定是过失致人死亡,那么就在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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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这种情况不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你的朋友被对方打倒在床上后,对方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采取正当防卫必须是在权利正在被侵犯之时,所以不构成。你的朋友此时再拿刀吓唬对方,主观上虽没有杀害对方的意思,但仍能认识到拿刀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对方伤害甚至死亡,所以在主观上已经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对方的死亡,主客观相符原则,构成故意杀人!
鉴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应当不会判死刑!赶快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回答3:

过失致人死亡。
侵权人,先实施了侵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实施了正当防卫,而被侵权人在不敌的情况下,借助外物,寻求心理保护,且并没有对侵权人动刀子的打算,主观是想吓唬他,让他停止侵权。而这时候,因为倒了下去,意外的导致了侵权人的死亡(因外因介入,导致不构成防卫过当),这并非是他愿意的,也是始料未及的!在村里出面调解,且做出了赔偿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存在缓刑的可能。但就是看辩护人的能力怎么样了!

回答4:

你所说的这个过程有没有充分证据?要证明在被刀扎伤时对方是否还在继续殴打中?对方殴打的具体程度?也许能够以防卫过当来抗辩。
这个人现在到底死没死?
如果那个人已经死了,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防卫性质,那就属于过失杀人。

回答5:

这应当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故意杀人。
原因在于:你朋友行为的目的首先是进行防卫,是对方打人在先;其次,其用刀的行为发生在防卫对方的过程中;第三,其主观上没有要将对方致死的故意,只是一种过失。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6:

如果真如你所说,应属于过失杀人

回答7:

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