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车撞死人了.可他没有钱赔.要坐牢吗?

2024-11-08 09: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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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死人,先要看交通事故认定,如果排除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要按责任划分承担,没有钱赔偿,不会坐牢。

回答2:

对于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节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肇事者不予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个人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回答3:

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要看具体的肇事行为,并不是都要坐牢。 但是赔钱是肯定的,只是赔多赔少的事。 你的朋友没钱?那他的汽车是哪来的?偷的吗?你的朋友平时吃饭穿衣不花钱吗?所以你的朋友不可能没有钱的,只是钱多钱少的事。 你的朋友没有上保险吗?保险公司应该赔的呀!

回答4:

要看具体的肇事行为,并不是都要坐牢。
但是赔钱是肯定的,只是赔多赔少的事。

开车撞死人,若是被认为是交通事故,则判刑坐牢出来之后还是要赔偿的,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的同时还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即使没有财产可执行那么也是需要履行赔偿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回答5: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负事故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是无责任的,一般都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承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具体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